承担监督管理虞城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指导虞城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查处虞城县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负责虞城县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