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组织指导运粮湖管理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承担查处运粮湖管理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