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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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工商局
负责龙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负责龙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龙门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