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东
惠州市
龙门县
龙门县工商局
负责龙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负责龙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企业监督管理局
组织指导龙门县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
拟定龙门县企业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
内设综合处、监管指导处、信用监管处、信息公示处、公示系统建设管理处。
承担龙门县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注册局
组织指导龙门县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拟定龙门县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下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内设综合处、注册指导处、企业注册处、企业名称管理处、企业法人库管理处。
承担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司
承担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重大专项的督导工作。
负责龙门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
内设综合处、政策研究处、改革研究处、统计监测处、财务预算处、审计监督处、资产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门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门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龙门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工商局
博罗县工商局
惠东县工商局
密云县工商局
延庆县工商局
宁河区工商局
静海区工商局
蓟县工商局
崇明县工商局
铜梁区工商局
璧山区工商局
潼南区工商局
荣昌区工商局
梁平县工商局
城口县工商局
丰都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