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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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
肇源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肇源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负责肇源县市政、公用、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负责肇源县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负责肇源县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下属机构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肇源县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肇源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参与审查肇源县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市容环境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肇源县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肇源县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肇源县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肇源县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计划处
负责肇源县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肇源县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拟定对肇源县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制定本系统肇源县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肇源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肇源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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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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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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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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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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