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管理海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统筹规划海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领导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