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友好区建设工程合同造价条款的审查;参与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参与招标工程标底审查;参与施工合同的鉴证;参与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负责对友好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对执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负责各种标准、定额在友好区的正确贯彻、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友好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负责发布友好区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测算、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审批一次性单位估价表,并上报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