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各种标准、定额在高场原种场的正确贯彻、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高场原种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负责对高场原种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对执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负责解释、协调、仲裁高场原种场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及预、结算方面有争议的问题;对高场原种场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处;参与建设工程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负责发布高场原种场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测算、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审批一次性单位估价表,并上报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