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山西
长治
长治总工会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长治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长治的工会工作。
代表长治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担长治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和长治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
参与制定长治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下属机构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长治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负责长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参与长治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负责长治职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组织部
负责长治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负责长治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长治总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长治总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宣传教育部
负责长治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长治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调查研究和反映长治职工的思想状况。
负责与长治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长治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长治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总工会
太原总工会
大同总工会
阳泉总工会
晋城总工会
朔州总工会
晋中总工会
运城总工会
忻州总工会
临汾总工会
吕梁总工会
拉萨总工会
昌都市总工会
山南总工会
日喀则市总工会
那曲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