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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鞍山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负责鞍山城镇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及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管理。
会同鞍山有关部门拟定鞍山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售公有住房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制订鞍山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及住房租金标准。
承办鞍山委、鞍山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业务股
负责鞍山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鞍山拆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档案,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对鞍山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负责鞍山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鞍山房产管理局物品购置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
负责鞍山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鞍山房产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考勤工作。
负责安排鞍山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交易所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鞍山现场勘察。
严格执行鞍山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鞍山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鞍山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鞍山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鞍山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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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