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一零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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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一零一团房管局
承担兵团一零一团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
承担兵团一零一团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起草兵团一零一团房屋管理地方性政策文件;拟订兵团一零一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兵团一零一团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和管理房屋住用安全,负责兵团一零一团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完成兵团一零一团委、兵团一零一团政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兵团一零一团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兵团一零一团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兵团一零一团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兵团一零一团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