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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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房管局
负责佛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佛山市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佛山市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承担佛山市矿产资源矿业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佛山市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承担佛山市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起草佛山市房屋管理地方性政策文件;拟订佛山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佛山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和管理房屋住用安全,负责佛山市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依法征收佛山市资源收益的职责。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征收。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下属机构
佛山市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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