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进沙湖原种场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沙湖原种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承担管理沙湖原种场保障性住房的职责。拟订经济适用房屋管理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承担沙湖原种场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起草沙湖原种场房屋管理地方性政策文件;拟订沙湖原种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沙湖原种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和管理房屋住用安全,负责沙湖原种场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沙湖原种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