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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法制办
负责福建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
调查研究福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承担福建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福建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福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承担审查福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福建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下属机构
备案审查处
承办福建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承办福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地方性法规、福建政府规章实施情况评估工作。
负责清理福建政府规章,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
复议立案审查处
承办向福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受理工作。
指导、监督福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
协调处理设区的福建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权争议。
承担福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
法制处
承办福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审计、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林业、金融、粮食、物价、畜牧兽医等方面立法的具体工作。
承办福建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监察、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旅游、机关事务管理、侨务、人防、公务员管理、监狱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军事、知识产权、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立法的具体工作。
承办福建上述方面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承办上述方面的福建政府规章立法解释的具体工作。
福建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福建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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