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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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
伊春文化局
管理伊春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承办伊春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伊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依法对伊春文化艺术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文化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下属机构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接待办理伊春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伊春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伊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负责伊春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演出艺术发展处
负责伊春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对伊春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扶持伊春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拟订伊春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处
负责伊春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拟订伊春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伊春文化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伊春文化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伊春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伊春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文化局
齐齐哈尔文化局
鸡西文化局
鹤岗文化局
双鸭山文化局
大庆文化局
佳木斯文化局
七台河文化局
牡丹江文化局
黑河文化局
绥化文化局
大兴安岭文化局
拉萨文化局
昌都市文化局
山南文化局
日喀则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