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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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
皇姑区文化局
拟订皇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管理皇姑区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皇姑区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管理皇姑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下属机构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拟订皇姑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皇姑区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指导皇姑区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皇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皇姑区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皇姑区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负责皇姑区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起草皇姑区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重要文稿。
演出艺术发展处
拟订皇姑区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扶持皇姑区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
对皇姑区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皇姑区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皇姑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文化局
和平区文化局
沈河区文化局
大东区文化局
铁西区文化局
苏家屯区文化局
浑南区文化局
沈北新区文化局
于洪区文化局
东城区文化局
西城区文化局
朝阳区文化局
丰台区文化局
石景山区文化局
海淀区文化局
门头沟区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