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
导航: 首页 辽宁 沈阳 皇姑区
皇姑区文化局
拟订皇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管理皇姑区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皇姑区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管理皇姑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下属机构
皇姑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