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辽宁
沈阳
皇姑区
皇姑区文物局
检查、指导、协调皇姑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皇姑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承担皇姑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拟定皇姑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依法对皇姑区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人事教育处
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承办皇姑区文物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审核、报批局系统职工工资调整的有关表报;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劳动保险等工作。
承办皇姑区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研究拟制皇姑区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皇姑区文博系统中、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协调、指导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考试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室
负责皇姑区文物局信访接待协调工作。
负责起草皇姑区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管理皇姑区文物局机关行政经费的开支,负责机关财产、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局机关车辆管理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负责皇姑区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博物馆管理处
审批、申报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互展和借展工作。
负责编制皇姑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组织和管理皇姑区的文物外展工作,负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审核皇姑区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皇姑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文物局
和平区文物局
沈河区文物局
大东区文物局
铁西区文物局
苏家屯区文物局
浑南区文物局
沈北新区文物局
于洪区文物局
东城区文物局
西城区文物局
朝阳区文物局
丰台区文物局
石景山区文物局
海淀区文物局
门头沟区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