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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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南山区文物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南山区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南山区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负责南山区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审核、申报南山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管理和指导南山区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下属机构
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南山区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承办南山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拟定南山区有关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博物馆管理处
审查重要陈列设计方案。
负责南山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指导南山区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
审核南山区文物局涉外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办公室
负责南山区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负责南山区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南山区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承办南山区文物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南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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