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申报嘉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嘉祥县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嘉祥县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负责嘉祥县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
检查、指导、协调嘉祥县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嘉祥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