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吉林
四平市
四平市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维护四平市无线电波秩序,管理四平市电磁环境,协调处理四平市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负责四平市范围内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管理,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依法查处四平市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有害的无线电波干扰,保障重要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
负责四平市无线电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行业的管理;负责销售行业的监管;负责无线电设备进口的管理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审查;对四平市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产品型号进行管理。
下属机构
台站管理处
负责编制四平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布局规划,拟定包括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重点台站等在内的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
依法开展四平市无线电台(站)设置、呼号指配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监管。
按照分工承担四平市省际、军地及行业的台站设置协调工作。
牵头拟定四平市无线电检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检测设施的建设。
监督检查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四平市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
研究起草四平市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四平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强制。
组织开展四平市无线电专项检查。
频率管理处
拟定四平市无线电频率使用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及方案。
依法开展四平市无线电频率分配和指配等行政许可工作。
承担四平市省际、军地及行业间频率协调。牵头组织实施四平市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
牵头拟定四平市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监测设施的建设。
四平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四平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无线电管理局
吉林市无线电管理局
辽源市无线电管理局
通化市无线电管理局
白山市无线电管理局
松原市无线电管理局
白城市无线电管理局
拉萨无线电管理局
昌都市无线电管理局
山南无线电管理局
日喀则市无线电管理局
那曲无线电管理局
阿里无线电管理局
林芝无线电管理局
呼和浩特无线电管理局
包头市无线电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