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鄂托克前旗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指导、协调、推进鄂托克前旗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鄂托克前旗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负责鄂托克前旗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对鄂托克前旗政府采购中心的日常管理,并依法督促其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