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长垣县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长垣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负责对长垣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长垣县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按照规定承担长垣县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