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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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规定承担工业园区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日常管理,并依法督促其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工业园区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工业园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负责工业园区市级领导机关人防设施的规划编制、基本建设、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工业园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