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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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大兴安岭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大兴安岭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大兴安岭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研究制定大兴安岭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大兴安岭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大兴安岭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其他事项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大兴安岭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大兴安岭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大兴安岭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研究制定大兴安岭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大兴安岭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大兴安岭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负责大兴安岭委、大兴安岭人大、大兴安岭人民政府、大兴安岭政协交办的来宾接待、会议服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发票审核;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完善财务基础工作;
负责协调、落实局系统资金组织及核拨工作;
房屋维修管理处
负责申报大兴安岭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和维护费用资金计划;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大、中修专项维修资金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负责1}机关事务管理大兴安岭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建设和维修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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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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