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福建
南平
南平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南平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南平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承办南平委、南平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南平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南平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负责南平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南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其他事项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南平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南平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承办南平委、南平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南平治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南平治机关大院的上访秩序。
负责南平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南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资产经营管理处
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制订调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根据南平委、南平人民政府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资产的划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办理资产处置后的变更或核销。
负责南平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的管理
根据授权代表南平人民政府办理所管理资产的拆迁安置补偿手续和资产核销手续;
办公室,财务管理处
负责南平委、南平人大、南平人民政府、南平政协交办的来宾接待、会议服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项目经费预算;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南平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南平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福州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莆田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明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泉州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漳州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龙岩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宁德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拉萨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昌都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山南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日喀则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那曲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阿里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林芝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呼和浩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