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江西
宜春
宜春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承办宜春委、宜春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宜春委、宜春人大、宜春人民政府、宜春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负责部分宜春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宜春直机关的物业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督促物业服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宜春治大院的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资产经营管理处
负责宜春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授权代表宜春人民政府办理所管理资产的拆迁安置补偿手续和资产核销手续;
根据宜春委、宜春人民政府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资产的划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办理资产处置后的变更或核销。
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制订调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职责调整
加强宜春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增加负责全宜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和管理职责。
增加负责宜春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职责。
取消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承办宜春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落实宜春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负责宜春治大院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与计划生育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作;
宜春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宜春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南昌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景德镇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萍乡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九江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新余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鹰潭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赣州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吉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抚州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上饶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拉萨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昌都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山南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日喀则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那曲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