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东
河源市
河源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承办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河源市治办公区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研究拟定全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和后勤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源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负责河源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资产经营管理处
负责河源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的管理
负责统一办理办公用房及配套用房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及各单位人员编制与业务要求
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制订调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人事教育处
河源市机关事务局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河源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的职责分工。
河源市机关事务局负责河源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计划的拟定工作;
河源市河源市政建设局负责河源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的代建和组织实施工作,
保卫处
负责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
负责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河源市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实施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河源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河源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韶关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珠海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汕头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佛山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江门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湛江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茂名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肇庆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惠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梅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汕尾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阳江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清远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东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中山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