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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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
葫芦岛民政局
承担依法对葫芦岛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组织、协调葫芦岛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葫芦岛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承办葫芦岛委、葫芦岛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葫芦岛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承办葫芦岛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葫芦岛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指导葫芦岛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优抚处
负责葫芦岛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组织协调葫芦岛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承担葫芦岛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葫芦岛“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葫芦岛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葫芦岛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葫芦岛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葫芦岛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葫芦岛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葫芦岛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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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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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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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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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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