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内蒙古
巴彦淖尔
乌拉特前旗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负责乌拉特前旗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负责乌拉特前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负责推进乌拉特前旗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依法对乌拉特前旗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下属机构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乌拉特前旗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承担乌拉特前旗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乌拉特前旗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统筹协调乌拉特前旗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乌拉特前旗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承担乌拉特前旗民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乌拉特前旗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承办乌拉特前旗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优抚处
承担乌拉特前旗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负责乌拉特前旗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组织协调乌拉特前旗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承担乌拉特前旗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乌拉特前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乌拉特前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民政局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
乌拉特后旗民政局
杭锦后旗民政局
阿鲁旗民政局
巴林左旗民政局
科尔沁左翼中旗民政局
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政局
巴林右旗民政局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库伦旗民政局
阿拉善左旗民政局
阿拉善右旗民政局
额济纳旗民政局
奈曼旗民政局
翁牛特旗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