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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民革
教育丹东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发展丹东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丹东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下属机构
参政议政部
制定丹东社会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探索社会服务新领域、新途径、新内容。
制定丹东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
组织编辑丹东基层支部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围绕丹东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确立民革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给上级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
宣传部
加强丹东信息工作和统战系统同舟网的工作。
制订丹东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安排、部署丹东委会及基层组织的学习计划、学习活动。
负责丹东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导会务活动和党员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基层组织的先进经验。
组织部
负责丹东党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帮助做好协调、落实。
制订丹东妇委会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妇委会的相关调研和活动。
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丹东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干部、后备干部、新党员的考核、培训、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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