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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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民革
教育丹东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发展丹东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丹东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下属机构
丹东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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