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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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民革
维护和执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大兴安岭党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反映大兴安岭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社情民意;
教育大兴安岭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下属机构
联络部
及时了解掌握大兴安岭各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祖统工作的情况,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祖统工作方面的沟通、联系、协调。
负责祖统工作的对外宣传、资料收集、统计等工作。
负责制订、实施大兴安岭委会年度组统工作计划。
负责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关于祖统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及本党派祖统工作的有关精神。
参政议政部
协调大兴安岭专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
制定大兴安岭参政议政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效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参政议政水平。
制定大兴安岭社会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探索社会服务新领域、新途径、新内容。
制定大兴安岭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
宣传部
负责大兴安岭民革会议资料的积累、整理及市委会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
指导大兴安岭学宣文史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和工作会议。
加强大兴安岭信息工作和统战系统同舟网的工作。
制订大兴安岭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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