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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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木林县
南木林县民革
教育南木林县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发展南木林县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宣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传达、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所布置的任务,教育和鼓励南木林县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各项任务;
下属机构
参政议政部
制定南木林县社会服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不断探索社会服务新领域、新途径、新内容。
制定南木林县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和社会服务活动。
组织编辑南木林县基层支部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围绕南木林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确立民革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反馈给上级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
宣传部
加强南木林县信息工作和统战系统同舟网的工作。
制订南木林县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安排、部署南木林县委会及基层组织的学习计划、学习活动。
负责南木林县委会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导会务活动和党员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基层组织的先进经验。
组织部
负责南木林县党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帮助做好协调、落实。
制订南木林县妇委会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妇委会的相关调研和活动。
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南木林县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干部、后备干部、新党员的考核、培训、推荐工作。
南木林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南木林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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