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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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
和平县民革
发展和平县党员,收缴党费,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2] 机构设置
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优秀人才;
教育和平县党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同违法犯罪和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行为作斗争;
反映和平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社情民意;
下属机构
联络部
负责制订、实施和平县委会年度组统工作计划。
负责祖统工作的对外宣传、资料收集、统计等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和平县各基层组织和党员开展祖统工作的情况,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在祖统工作方面的沟通、联系、协调。
负责掌握和平县党员及本党社会联系人士的三胞关系情况,做好党员的海内外亲友回和平县探亲访友、恰谈经贸等必要的接待工作。
组织部
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
制订和平县妇委会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妇委会的相关调研和活动。
负责和平县党员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帮助做好协调、落实。
活跃和平县基层组织生活,指导各基层组织开展“先进支部、优秀党员”的总结评比活动并协助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按党章规定,提出奖励建议。
宣传部
制订和平县民革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
加强和平县信息工作和统战系统同舟网的工作。
指导和平县学宣文史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和工作会议。
负责和平县民革会议资料的积累、整理及市委会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
和平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和平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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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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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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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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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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