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伊金霍洛旗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和气象管理工作,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执法职能。
负责伊金霍洛旗气球施放管理和施放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工作。
负责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