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汶上县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城市建成区供水水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汶上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汶上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汶上县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汶上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组织、指导汶上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