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河池
河池烟草局
依法查处烟草违法违规案件;
履行满足市场卷烟供应,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责任。
审核、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河池烟草局是河池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
下属机构
财务管理科
负责河池烟草局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调度、监督国有资产转移、处置;
负责河池烟草局各项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负责河池烟草局定期组织分析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负责河池烟草局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卖监督管理科
负责河池烟草局在本河池内对卷烟零售户依法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建立健全河池内卷烟零售户的烟草专卖管理档案,管理本局专卖执法文书、票据及查获的涉案物品处理等事宜;
组织开展对本河池卷烟市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卷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卷烟零售户的经营行为;
及时了解掌握河池内卷烟市场动态,及时搜集违法、违规经营和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并及时上报;
负责河池烟草局组织查办发生在本河池行业内部卷烟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并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河池烟草局河池零售客户综合经营能力的评价和,卷烟零售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负责河池烟草局组织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安全稳定工作;
负责河池烟草局按照客户分类及服务标准为零售客户提供服务,指导零售客户经营效益;
负责河池烟草局建立健全规范经营长效机制,做到严格规范经营。
河池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河池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烟草局
南宁烟草局
柳州烟草局
桂林烟草局
梧州烟草局
北海烟草局
防城港烟草局
钦州烟草局
贵港烟草局
玉林烟草局
百色烟草局
贺州烟草局
来宾烟草局
崇左烟草局
拉萨烟草局
昌都市烟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