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指导广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广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广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广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负责广西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或参与广西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