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葫芦岛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葫芦岛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葫芦岛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负责葫芦岛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动对葫芦岛价格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负责对葫芦岛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