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河池
南丹县
南丹县物价局
承办南丹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拟定南丹县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南丹县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南丹县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负责南丹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南丹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审查,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并拟订相关的管理办法。
下属机构
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南丹县药品价格。
负责拟订和调整南丹县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负责拟订南丹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负责管理南丹县疾病预防控制收费标准。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南丹县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负责组织拟订南丹县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参与拟订南丹县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收费管理处
负责管理南丹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会同南丹县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负责核发南丹县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负责南丹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南丹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南丹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物价局
天蛾县物价局
凤山县物价局
东兰县物价局
密云县物价局
延庆县物价局
宁河区物价局
静海区物价局
蓟县物价局
崇明县物价局
铜梁区物价局
璧山区物价局
潼南区物价局
荣昌区物价局
梁平县物价局
城口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