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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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
金台区物价局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承办金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金台区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负责市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度和管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金台区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工作;负责金台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
下属机构
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管理金台区药品价格。
负责组织实施金台区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金台区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工作。
负责管理金台区疾病预防控制收费标准。
综合法规处
负责编制金台区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
负责金台区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审查。
负责指导金台区区县(自治县)物价工作。
负责金台区物价宣传和普法工作。
收费管理处
负责管理金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负责金台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核发金台区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会同金台区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金台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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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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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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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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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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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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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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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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