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山西
临汾
蒲县
蒲县盐业局
蒲县盐业总公司担负着蒲县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蒲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负责蒲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对蒲县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下属机构
规划发展处
负责蒲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蒲县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蒲县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盐政处
负责蒲县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负责蒲县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拟订蒲县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蒲县食盐批发许可证。
运销供应管理处
编制蒲县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蒲县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负责蒲县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蒲县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
蒲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蒲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盐业局
曲沃县盐业局
翼城县盐业局
襄汾县盐业局
洪洞县盐业局
古县盐业局
安泽县盐业局
浮山县盐业局
吉县盐业局
乡宁县盐业局
大宁县盐业局
隰县盐业局
永和县盐业局
汾西县盐业局
密云县盐业局
延庆县盐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