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河北
河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河北盐业局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承办河北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河北盐业管理局是河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下属机构
办公室
承担中央、省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工作。
承担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盐政处
拟订河北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河北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河北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河北食盐批发许可证。
规划发展处
负责河北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河北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北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河北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河北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盐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