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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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元宝山区
元宝山区监察局
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党风政风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协调廉洁广州建设。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负责拟定元宝山区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元宝山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下属机构
政策法规研究室
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元宝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三方民意调查;
起草、修订本市的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或配合制定政府规章;
协调机关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合规审核;
承担市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
承办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给予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承办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指导元宝山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
监督检查元宝山区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组织协调、归口管理本委(局)办案点,指导协调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谈话点管理工作,
督促元宝山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
督促办理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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