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大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大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开展大同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创新;指导部门的科技工作。
牵头拟订大同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大同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