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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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
休宁县
休宁县精神文明办
总结、推行、交流休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表扬先进典型。
检查验收市、区级文明单位,负责休宁县文明委委托的全国、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
组织落实休宁县委、休宁县政府下达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对休宁县区属有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选、奖惩。
组织实施休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调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实施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综合处
组织开展休宁县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负责休宁县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负责制定休宁县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抓好休宁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包括信息采编、交流,协助有关处室对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推荐报送。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休宁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设计并组织开展休宁县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制定休宁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文明创建处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休宁县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组织协调休宁县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负责制定休宁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休宁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休宁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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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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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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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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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精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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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精神文明办
荣昌区精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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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精神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