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新巴尔虎左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承办新巴尔虎左旗委、新巴尔虎左旗政府和新巴尔虎左旗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新巴尔虎左旗委、新巴尔虎左旗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新巴尔虎左旗与驻新巴尔虎左旗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新巴尔虎左旗部队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