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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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抚顺县委、抚顺县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研究制订开展抚顺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风景旅游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抚顺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承办抚顺县委、抚顺县政府和抚顺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抚顺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