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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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河津市与驻河津市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河津市部队的关系。
承办河津市委、河津市政府和河津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河津市委、河津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河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下属机构
河津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