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广西
桂林
灌阳县
灌阳县经济委员会
研究制定灌阳县水产品流通规则,培育和发展水产品市场。负责酒类专卖与盐业管理工作。
协调监督灌阳县工业、商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根据灌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灌阳县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讼工作。
下属机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负责对灌阳县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项目上报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
申报灌阳县企业承担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参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研究拟订灌阳县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灌阳县对外贸易工作。
负责灌阳县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并对外派人员进行审核转报和备案登记。审核转报灌阳县企业境外加工贸易,并给予指导。
经济法规科
负责灌阳县治乱减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治乱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负责灌阳县经济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起草经济类政策文件和报告。
负责灌阳县地方企业及有关经济组织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
做好灌阳县经济委员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经济运行科
提出动用灌阳县储备物资的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编制并组织实施灌阳县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信息,定期向灌阳县政府提供经济运行情况。
参与组织解决灌阳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实施灌阳县国民经济运行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协调灌阳县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
灌阳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灌阳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经济委员会
临桂区经济委员会
阳朔县经济委员会
灵川县经济委员会
全州县经济委员会
兴安县经济委员会
永福县经济委员会
资源县经济委员会
平乐县经济委员会
荔浦县经济委员会
密云县经济委员会
延庆县经济委员会
宁河区经济委员会
静海区经济委员会
蓟县经济委员会
崇明县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