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区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牡丹江
爱民区
爱民区经济委员会
根据爱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爱民区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讼工作。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爱民区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对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结构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跟踪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制定和发布工业、商业发展及投资导向;研究制定工业、商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爱民区工业、商业领域投资和技术进步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申报爱民区企业承担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参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研究拟订爱民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爱民区对外贸易工作。
负责爱民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并对外派人员进行审核转报和备案登记。审核转报爱民区企业境外加工贸易,并给予指导。
审核上报爱民区外贸企业、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的进出口经营权。审核有关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
经济法规科
负责爱民区经济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起草经济类政策文件和报告。
负责爱民区地方企业及有关经济组织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
做好爱民区经济委员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组织管理爱民区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爱民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信息,定期向爱民区政府提供经济运行情况。
参与组织解决爱民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实施爱民区国民经济运行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协调爱民区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
负责爱民区工业行业生产动态和信息的分析。提出爱民区行业运行及发展方面的政策建议。
爱民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经济委员会
西安区经济委员会
东安区经济委员会
阳明区经济委员会
东城区经济委员会
西城区经济委员会
朝阳区经济委员会
丰台区经济委员会
石景山区经济委员会
海淀区经济委员会
门头沟区经济委员会
房山区经济委员会
通州区经济委员会
顺义区经济委员会
昌平区经济委员会
大兴区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