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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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
津南区经济委员会
负责津南区食用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安全工作,对津南区生猪定点屠宰实施规划和监督管理。
研究津南区制定工业、商业的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实施行业管理。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津南区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对全社会工业、商业经济结构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跟踪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制定和发布工业、商业发展及投资导向;研究制定工业、商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津南区水产品流通规则,培育和发展水产品市场。负责酒类专卖与盐业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负责津南区外派劳务承办公司的许可证年检换证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外经贸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出国任务的审核。
研究拟订津南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津南区对外贸易工作。
负责对津南区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项目上报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
审核上报津南区外贸企业、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的进出口经营权。审核有关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
经济法规科
负责津南区经济类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
负责津南区经济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起草经济类政策文件和报告。
负责津南区治乱减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治乱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负责津南区地方企业及有关经济组织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
经济运行科
组织津南区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交通协调,负责能源物资的产运销协调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津南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信息,定期向津南区政府提供经济运行情况。
提出动用津南区储备物资的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参与组织解决津南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津南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经济委员会
和平区经济委员会
河东区经济委员会
河西区经济委员会
南开区经济委员会
河北区经济委员会
红桥区经济委员会
东丽区经济委员会
西青区经济委员会
北辰区经济委员会
武清区经济委员会
宝坻区经济委员会
滨海新区经济委员会
东城区经济委员会
西城区经济委员会
朝阳区经济委员会